首页 问答 正文

应届生上班办理(怎么入职还能保留应届毕业生)

问答 编辑:渊飚 日期:2024-01-13 07:35:18 1000人浏览

1、取得或者明确这四种身份中的一种即可。

一、找一个公司,签订一份劳动合同

二、是找个单位,签订一个用人协议;

三、开具自主创业的证明;

四、自己写一个自由职业的声明。

2、到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去认证。

有了以上四种身份的一种,就可拿着合同、协议、证明或者个人声明,去就业指导中心办理,一定要注意节点时间啊,以免不必要的麻烦。

3、选择暂缓办理报到证,冻结户口档案在学校不动。

入职后不签劳动合同不交社保、申请暂缓就业,就可以保留应届生身份。

根据国考对应届生的定义,只要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没有单位为你缴纳社保、人事档案在学校保管或者保留在人才服务中心就算应届生。未找到工作的学校会替学生保管档案,规定是两年。如果学校不愿意保管,直接申请回生源地,也不影响应届生身份。

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暂缓就业,期限最长两年。由学校暂时保管其人事档案,保留学生的应届生身份。

应届生能够比其他竞争者多一个优势就多一分机会,考取公务员的往届毕业生都大有人在,但是有很多岗位也都是面向应届毕业生的,比往届毕业生机会多很多。

专科应届生就有一次改变第一学历的机会,也就是在毕业之后有一场统招专升本考试,成功考上之后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也不会有“专科起点”字样。

1,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需毕业两年内未就业(未就业是指从未就业,不包括就业后辞职),还可以通过社保缴费记录核查,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该没有社保缴费记录。

2,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对于国考、省考和校招中的“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十分有利,但是如果限制应届毕业生,则未就业也不可参加。

3,注意:在报考公务员时会有某些职位要求应届生的身份,这里的应届指的是在毕业以后没有签署三方协议,还没有落实工作,这样的学生也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省份报考公务员。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由国家教委统一部署,各部委和地方应按照统一部署具体指导所属院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届生劳动手册办理流程:

1、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转到地区的,应携带二寸证件照两张、户口簿、身份证或社保卡、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

2、各类应届毕业生已经落实工作的,由单位到单位所在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职业介绍所办理劳动手册,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劳动合同原件和两寸证件照两张。

劳动手册是在实行劳动合同制的情况下,由劳动行政机关制作的记载劳动各方面情况的文本。是合同制工人的合法凭证,兼有个人档案的性质和作用。

一、劳动手册的作用

1、区县职业介绍所在受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时,根据劳动合同的起始日期,在《劳动手册》里作好记录。

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各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在《劳动手册》上做好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日期的记载并盖章。

3、《劳动手册》中培训内容一栏,由培训单位、区县职业介绍所和街道(镇)劳动服务所记载。

4、 《劳动手册》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栏,由受理的区县职业介绍所和街道(镇)劳动服务所记载。

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分享到

文章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