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发生了一起备受关注的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官渡区长丰学校被曝出疑似给学生提供变质臭肉作为食材,引发了家长和社会的强烈不满与关注,事件发生后,官渡区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对涉事学校及相关企业进行了全面调查,并发布了详细通报,长丰学校校长及多名干部被免职,涉事企业被重罚,这一事件再次敲响了校园食品安全的警钟。
事件背景
10月16日,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堂被曝出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家长们在食堂发现猪肉片散发异味,质疑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据家长现场反馈,他们发现食堂内的肉品不仅气味异常,甚至整盆肉都散发出臭味,这让他们对孩子的饮食安全深感担忧,家长们随即报警,并要求学校给出合理解释和解决方案。
联合调查与结果通报
面对家长的强烈质疑和媒体的广泛关注,官渡区迅速行动,组织市场监管、教体、公安、农业农村、卫健等多个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长丰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10月19日,官渡区联合调查组发布了情况通报,详细披露了调查结果及处置意见。
通报指出,长丰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食材采购和存储过程中存在严重问题,该公司在10月13日委托云南采云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食材供货商,但10月16日家长反映的鲜猪肉片异味问题,经第三方专业机构检测,该批次鲜猪肉片挥发性盐基氮指标(23.8mg/100g)超出国家规定标准(≦15mg/100g),被判定为不合格,调查还发现,该批次鲜猪肉虽为当日宰杀,但加工后未进行散热处理,且用双层塑料袋分装后在室温下存放了近10个小时,没有冷链运输和冷藏保存,导致变质变臭。
针对家长反映的食堂有“2015字样过期进口冻牛肉”问题,调查组也进行了详细核查,结果显示,该批进口冻牛肉生产日期为2024年5月,保质期2年,包装标签上的“2015 SIF”字样实为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编号,并非生产日期,这一误解源于标签信息的混淆,但也暴露出学校在食材管理上的疏忽。
责任追究与整改措施
针对调查结果,官渡区联合调查组对涉事学校、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依法对长丰学校举办者云南金诺教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学校法定代表人履行办学主体责任不到位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依规对长丰学校校长和学校法定代表人作出免职处理,以儆效尤。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调查组还责成长丰学校依法重组董事会,修订完善董事会章程,强化依法履职、依法办校,指导学校完善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家委会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校务公开等民主治校制度,责令长丰学校建立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切实落实学校领导陪餐制度,支持学生家长代表陪餐,确保食品安全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解决。
对于涉事企业,调查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对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经营项目发生变化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的行为,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46万元,并处以568万元处罚;对其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处罚,责令食材供货商云南采云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停止经营,接受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罚。
昆明市纪委监委也对此次事件中的相关部门和干部进行了调查处理,目前,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区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已被停职检查处理,这一举措不仅体现了政府对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也彰显了严肃问责、绝不姑息的决心。
反思与展望
长丰学校臭肉事件的发生,再次为校园食品安全敲响了警钟,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位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教育工作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此次事件暴露出学校在食品安全管理上的诸多漏洞和不足,也提醒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整改力度。
官渡区乃至昆明市将举一反三、加强监管、改进工作,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鼓励家长、公众和媒体继续监督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每一位学生的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让家长们放心、社会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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