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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安装工坠亡,家属索赔百万,一场关于责任与安全的法律较量

问答 编辑:朗瑞 日期:2024-09-14 08:31:04 36人浏览

空调安装工坠亡悲剧:家属百万索赔背后的法律与责任探讨

在炎炎夏日,空调成为了许多家庭不可或缺的避暑神器,在享受清凉的同时,我们往往忽略了空调安装过程中潜藏的巨大风险,广西柳州发生的一起空调安装工坠亡事件,不仅让一个家庭陷入了无尽的悲痛之中,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于安全生产和法律责任的深刻反思。

事件回顾

去年8月,柳州市民陈玉(化名)在购物平台购买了一台空调,并选择了由柳州一家制冷工程公司提供的安装服务,该公司派单给登记在册的安装师傅韦尊(化名)负责此次安装任务,由于韦尊的常规搭档当时无法配合,他便邀请了朋友兼老搭档、但非公司正式员工的赵周(化名)一同前往。

在安装过程中,赵周负责拆卸旧空调,他踩踏在防盗网上,伸手去接空调时,不幸遭遇防盗网陈旧性断裂,随同防盗网一同从8楼坠落地面,当场身亡,这一突如其来的悲剧,不仅夺走了一个鲜活的生命,也让赵周的家属陷入了巨大的痛苦和绝望之中。

家属索赔百万

空调安装工坠亡,家属索赔百万,一场关于责任与安全的法律较量

面对亲人的突然离世,赵周的家属难以接受这一残酷的现实,他们认为,韦尊、制冷工程公司及业主陈玉对赵周的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们将三者诉至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等共计102万余元。

家属的诉求看似合理,但法律的天平并不会因情感而倾斜,法院在审理此案时,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因果关系以及法律规定,来作出公正的判决。

法院判决:自担七成责任

经过深入调查和审理,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于今年9月11日公布了这一判例:死者赵周自担七成责任,制冷工程公司和韦尊分别承担20%和10%的责任,而房主陈玉则无需承担责任。

法院认为,制冷工程公司作为接受劳务的一方,明知安装空调需要两人配合,但在派发工作任务时仅指定了韦尊,未另行安排其他搭档,且多次将安装辅助工作人员的选任义务放任交由韦尊自行安排,公司未及时发现并制止从业人员私自招揽与公司无关人员进行拆除、安装空调的违规行为,应承担次要责任。

韦尊作为直接邀请赵周参与安装的人员,未对赵周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行为进行提醒制止,也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而陈玉作为空调购买人及防盗网所有权人,在安装过程中并未进行指示或帮助,且防盗网本身不具有提供踩踏的功能,因此无需对赵周的损害承担责任。

法律责任与安全意识

这起案件不仅是一起简单的工伤赔偿纠纷,更是对安全生产和法律责任的一次深刻警示,用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审查劳务人员的资质,加强安全培训,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企业还应加强对作业现场的监管,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

提供劳务者也应增强自身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好安全带等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对于共同提供劳务的伙伴,也应尽到必要的提醒和注意义务,共同维护作业现场的安全。

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和监督,政府应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媒体应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公众也应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空调安装工坠亡、家属索赔百万的案件虽然已尘埃落定,但它留给我们的思考却远未结束,安全生产是每一个企业和个人都必须坚守的底线和红线,只有当我们每个人都将安全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法律法规时,才能有效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构建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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