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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珠海落户(珠海学历落户办理条件)

科普 编辑:斯佑 日期:2024-03-03 06:19:02 626人浏览

珠海学历落户办理条件

一、毕业五年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先落户后就业的人员范围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市外户籍或户籍在我市高校学生集体户内的人员;

2.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毕业五年内;

3.身体健康;

4.无违反《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珠府〔2018〕11号)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二、学历条件认定

1.国内学历(全日制本科、全日制研究生),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www.chsi.com.cn)认证结果为准。

2.国(境)外学历(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cscserzsearch.cscse.edu.cn)认证结果为准。

三、毕业时间认定

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的认证结果记载的毕业时间为起算时间,申请之日在毕业五年以内(以月为计算单位)。例:认证结果记载的毕业时间为2015年6月1日至30日之间的,在2020年6月30日(含)之前申请均视为符合条件。

政策来源: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户口属广东省外的

1.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后,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

2.入户核准后,申请人凭《受理回执》到拟迁入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持《准予迁入证明》到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由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户口迁移证》。

3.申请人凭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拟迁入地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交挂失证明。受理民警能查询到已报挂失的,可不提交挂失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及两张相片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二)申请人户口属广东省内的

1.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后,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

2.入户核准后,由申请人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网上核准迁出。

3.申请人凭拟迁入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交挂失证明。受理民警能查询到已报挂失的,可不提交挂失证明。)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相片回执及两张相片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三)可登录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进入“珠海微信户政”平台递交申请材料。按照操作审核通过,只需携带资料到受理窗口一次,即可办结。具体参阅附件“珠海微信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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