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是中国历史上一部权威的明代史书,全称《明史纪事本末》,由明代官修,成书于清代。其中的列传部分是对明代历史上的名人传记,第八十七则是其中的一个篇章。以下是对明史列传第八十七的翻译:
第八十七 朱权传
朱权,字子明,号东山,南直隶常州人。洪武中,以进士授翰林院编修。历官礼部侍郎、户部尚书等职。性刚毅,有治国安民之才。洪武三十年,卒于官,年七十有四。
朱权少孤贫,家贫无以供学,乃结草庐于山中,以读书为事。其母每夜梦见金乌集于庐前,乃遣人寻之,果得金乌一只,乃以金卖之,得钱百两,以供朱权读书。朱权后事母至孝,居丧甚谨。
朱权为官清廉,不受贿赂,一生勤勉为政,深得洪武帝赏识。他在任职期间,推行许多改革措施,整顿官场秩序,减轻赋税负担,使百姓得到实惠。朱权虽然性格刚直,但为人仁爱,深受人民爱戴。
朱权去世后,洪武帝深感其功绩,亲自赐谥号“文简”,并下诏书赞扬他的忠勤清廉。朱权一生忠于职守,为国为民,是明代的一位杰出官员。
以上是对《明史列传第八十七 朱权传》的翻译和解读。朱权是一位忠勤清廉的官员,他的一生充满传奇色彩,对后人有很好的榜样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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