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可以的。附录: 2013年江苏选调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组织能力强,志愿到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工作。
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3、大学期间,“985”高校学生担任过班委及以上学生干部,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和协会(社团)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211”高校学生担任过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副班长(副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校级协会(社团)中层正职、院系级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职务;其他高校学生担任过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正职、校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校级协会(社团)副职、院系级协会(社团)正职及以上职务。任职时间1学年以上。
4、大学期间获得过院系级及以上奖励。
5、大学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南京市应届生的住房租赁补贴政策随着学历的变化而变化,最高的为博士学历,每人每月2000元、其次为硕士学历,每人每月800元、另外学士(含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另外: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南京市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安居工作力度,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完善网上办事流程,提升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发放工作便捷性和规范性,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制定了《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财政局、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等关于印发《南京市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发放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对应届生的居住条件的改善有很大的帮助,是吸引人才的有效举措。
应届生在租房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心理准备:想清楚是整租还是合租?二者各有优劣,务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2、找房:(找房+看房)就南京市而言,没有熟人介绍,很难找到一房东,个人房源挂出的极少,二房东和信息平台充斥在各个APP。
3、 关注交通,尽可能租离公司近点的区域,通勤很重要!大可不必为了图便宜,租通勤来回需要3个小时的房屋。通勤时间过长会严重影响休息和工作效率,请注意与地铁站、公交车站的距离,尽量有直达的公共交通。
4、 关注小区环境——包括小区的卫生,治安、入住率、周围的基础设施等,周边有菜市场、地铁、公交、商场、餐饮、**院会带来极大的方便。
5、 关注房屋条件与配置——尽量选择朝阳、水电稳定、通风的房屋,明确是否有空调、冰箱、洗衣机、衣柜、桌椅、晾衣架等,后期可以省去不少置办费用。
法律依据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财政局、江苏省南京地方税务局等关于印发《南京市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发放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一、补贴对象与条件
(一)补贴对象
1. 住房租赁补贴的对象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
(2)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并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2. 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统考方式的学校。
3. 海外留学申请人取得的海外高校学位证书需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评估并出具相关的书面认证证明。
(二)补贴条件
1. 住房租赁补贴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毕业2年内提出有效补贴申请;
(2)在我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建立劳动关系并与之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初始自主创业(兼职创业除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3)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
(4)具有本市户籍住房困难或者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在本市租房居住并支付租金的。
2. 根据有关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租房居住应与房屋产权人或房屋经营单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并按规定开具机打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租金发票),并注明房屋租赁事由、月租金额、租金支付期限等规定内容。
(2)港、澳、台毕业生应取得在宁就业许可。
(3)住房租赁补贴和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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